
近日,长宁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、区公安分局、区民政局、区司法局共同签署《加强养老服务从业管理和为老法治服务工作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标志着长宁区“银龄”检察服务体系迈入2.0时代,进一步筑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,提升为老法治服务水平。
去年,长宁区检察院曾联合多部门出台《长宁区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工作意见(试行)》。截至目前,长宁区检察院已对辖区内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20余次,未发现存在违法犯罪信息。然而,在实际运行中,检察机关也发现原有机制存在一定短板。例如,养老服务领域财产安全问题时有发生,原有的入职查询范围未充分覆盖财产犯罪领域,存在潜在风险。同时,老年人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元,涵盖权益保障、法律咨询、公证服务等多个方面,原有机制因缺乏司法行政部门参与,难以全面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。
此次会签的《意见》2.0版共17条,重点在“监管扩围”与“服务提质”两方面进行升级。在监管层面,由长宁区民政局向公检法发起拟聘用人员违法犯罪情况查询,在原暴力犯罪信息查询基础上,增加盗窃、诈骗等财产犯罪判决、不起诉信息及两年内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查询,从源头防范“问题人员”进入养老服务行业。在服务层面,长宁区司法局正式加入联合工作机制,新增法治宣传、法律援助、优化涉老公证服务等内容,推动形成“服务+监管”双轮驱动的为老法治保障新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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